一、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; 二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; 三、完成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调查任务; 四、协助区县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; 五、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专项统计调查,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; 六、负责查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; 七、完成市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